7月29日,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晓庆带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,对康巴什区贯彻实施《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,并召开座谈会。区委常委、副区长田生华,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韩占泉,区政府副区长刘淳芳参加执法检查。
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部分交通路口、和效家园B区、青春山街道康盛社区、北师大附校初中部、美食广场等地,实地察看了文明交通安全隐患,信号灯、标志标线是否缺失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停放,楼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,以及社区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。
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,与会人员围绕《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进行了探讨与交流。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韩占泉就如何结合《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做好文明城市工作作强调讲话,区政府副区长刘淳对相关工作的开展作了表态发言。
李晓庆强调,《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为街道社区及基层执法部门推进城市文明建设、处置不文明行为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和依据。要抓思想,高度重视贯彻《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促进居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更可持续、更有保障。要抓载体,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条例内涵,相互协调促进,科学谋划和贯彻《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要抓细节,下足“绣花”功夫抓市容环境精细管理,加强执法力度抓交通秩序综合治理,突出“为民”导向抓文明风尚培树,全力推动创城各项任务落实落细。要抓长远,把好的做法延续下去,把好的作风固化下来,把居民群众发动起来,推动城市文明水平提升常固长效。